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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辛桥镇综合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2-09-29     信息发布人:辛桥乡

辛桥综合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件。

二、办理依据

1.《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9.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2.其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法律、法规

三、承办机构

辛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执法流程

违法行为线索登记→执法部门核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调查取证→调查报告及证据材料→开会讨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行政处罚审批→下达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处罚决定的下达催告书→仍未执行的向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结案→立卷归档。

五、办理时限

根据案情所涉及法律事项,按照法律规定时限办理。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后有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的权利;如不服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30分钟无遮挡机机对机机_精品久久久久成人码免费动漫_亚洲精品久久久久久_亚洲另类无码专区国内精品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限期拆除的十五日内)向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辛桥纪委监察办公室

投诉电话:0312-2772003

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冬令)13:30-17:30;(夏令)14:30-17:30。

办公地址:辛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