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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核发-排污许可核发简化管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12-08     信息发布人:行政审批局

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主项名称

排污许可

子项名称

排污许可核发-排污许可核发简化管理

实施主体

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

事项

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

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

时限

35工作日

承诺

时限

20工作日

二、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受理条件

属于本行政机关审批范畴依法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三、申请材料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排污单位的纳污范围、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的说明材料(属于城镇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

排污单位通过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说明材料(属于排放重点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非必要);

四、办理方式及收费

业务办理系统(平台)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

前置审批

暂无

联办机构

审批结果

名称

排污许可证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办理地点

高碑店市新昌北大街28号市民服务中心5楼1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是否收费

收费类型

收费项目

名称

五、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六、设定依据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七、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312-6391703                          投诉电话:0312-2918115